感情纠纷经济补偿算敲诈吗?宋中清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6:5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感情纠纷经济补偿算敲诈吗

感情纠纷经济补偿算敲诈吗?宋中清律师为大家解析

一般不算。对于敲诈勒索的认定,主要在于两点:一是敲诈者是否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二是是否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就前者而言,重点在于其占有他人财物有没有合法的来源和依据,如果是基于某种合法理由,那么至少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法律上,由于要挟的本质是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所以,这种以恶害相通告,只要足以使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而且,以恶害相通告,并不要求要挟行为自身具有违法性,如敲诈者知道对方犯罪的事实,遂以向司法机关告发威胁而索取财物,即使举报合法,同样构成敲诈勒索。也就是说,要挟(即以恶害相通告)的法律性质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合法的内容,也可以是违法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是犯罪行为,“使人产生恐惧心理”必须达到非常害怕的程度,不能理解为一般的心理不适或者不快。单纯使对方产生困惑,或者无理纠缠的行为未必成立敲诈勒索犯罪。如拾得他人财物后告知对方,如果不给付一定酬劳就不返还财物,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践中,“分手费”被认为是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分手时,一方给予另外一方一定数额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补偿。我国法律没有就分手费进行明确规定,但在精神损害赔偿愈发得到社会认可的情势下,从公平原则出发,司法对“‘出轨’一方主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存在认同的趋势。一般说来,若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约定因恋爱终止给予一定的分手费合法有效,但如果承诺后实际并没有给予,司法实践中也不支持继续支付。

二、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三、敲诈勒索罪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向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专业律师说明详细的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可以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