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张思之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6:2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抢夺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抢夺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张思之律师为大家解析

1、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主体要件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即明知是国有档案而实施窃取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表现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5、量刑的力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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