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点连续盗窃的应该如何认定?杨麦林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14:1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同一地点连续盗窃的应该如何认定

同一地点连续盗窃的应该如何认定?杨麦林律师为大家解析

1、同一地点连续盗窃的应该认定为盗窃的连续犯,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反复实施了数个独立犯罪的行为,而触犯了同一罪名。司法实践中对连续犯以一罪从重处罚,判决确定后如果发现有漏罪尚未处罚,则一般将漏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行为类型都有哪些

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的犯罪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构成的盗窃罪

(1)、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2)、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3)、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任何公民,都不得出于任何理由在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实施扒窃行为,也不得在其他公民家中实施盗窃财物的行为,否则一旦盗窃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一年内盗窃次数过多,那么盗窃行为人就有涉嫌犯盗窃罪的可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