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学生被骗致死谁之责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06:2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学费被骗少女猝死

准大学生被骗致死谁之责

2016年8月19日,家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中坦村的准大学生徐玉玉接到了一通自称是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来电,对方称有一笔2680的助学金发放给她,徐玉玉按照对方要求将9900元学费汇进了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意识到被骗以后和父亲徐连彬赶往公安局报警,在得知追回被骗学费可能性不大自责过度的徐玉玉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文辉先后在互联网上非法购买了数万条山东籍高考考生的个人信息,准确得知了受骗人的姓名学校和地址以此取得受骗人的信任进而行骗。警方对徐玉玉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展开了调查,相关线索显示,在网络群里向陈文辉出售考生信息的人在四川,随后办案民警在成都将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抓获。农历中秋节前,徐连彬从罗庄区公安分局的民警手中接过追缴回来的9900元现金。“钱回来了,玉玉却永远回不来了。”徐连彬说。

悲惨后果谁之责

少女徐玉玉之死与诈骗犯有直接关系,若非被骗学费徐玉玉也不会自责过度导致心脏骤停猝死。按照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属于可以酌情从严惩处的情形之一。本案中实施诈骗行为的陈文辉等人的行为属于诈骗数额较大后果严重,应依法酌情从严惩处。

同时,网络贩卖考生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将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7条规定,自然人和单位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3)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杜天禹的行为属于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因自身信息系统漏洞问题被犯罪嫌疑人成功盗取考生信息的山东省教育考试院也应尽快升级安全系统,弥补安全漏洞,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案情虽然告破,但徐玉玉却再也回不来了,父母因此遭受重创,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每天都魂不守舍,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此破碎,因此我们呼吁广大民众擦亮慧眼,提高警惕,谨防诈骗,不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发现类似现象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