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田文昌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1:00:5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挪用资金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挪用资金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田文昌律师为大家解析

1、挪用资金案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经过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挪用资金这种行为是坚决不对允许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的话,他们的资金只能够专款专用,用于公司的一些经营生产的活动,而不能够被工作人员私自的挪用,否则会按照刑法来进行合理的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