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国家专项资金100万七天如何定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4:56:5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作为国家救灾、抢险、移民等专项资金和物品都有重要的用途,严禁挪用这些专项资金及物品。那么挪用国家专项资金100万七天如何定罪,关于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北京挪用特定款物罪刑事律师整理了关于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挪用国家专项资金100万七天如何定罪

挪用国家专项资金100万涉嫌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目标,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的特定款物,既包含用于上述用处的由国家预算组织的民政事业费,又包含暂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助款物。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则,救灾款应要点用于灾情严峻区域自力无法战胜日子困难的哀鸿,不得平均分配和发放。抢险、防汛款用于购买抢险、防汛的物资、通讯器件、设备和其他有关开支。优抚款首要用于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等的抚恤、日子补助,以及疗养、安顿等。救助款首要用于农村中由集体供应、补助后日子仍有困难的五保户、贫困户的日子救助;城镇居民中无依无靠、无日子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作业、无固定收入的贫困户的日子救助;无依无靠、无日子来源的散居归侨、外侨以及其他人员的日子困难救助等。为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等方面的需求,国家暂时调拨、募捐或许用上述专款购置的食物、被服、药品、器件设备以及其他物资,也归于作为本罪目标的特定专用物资。特定款物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混用。移用其他款物,即使是专用款物,如教育经费,也不能构本钱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单位施行的移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情节严峻,致使国家和公民大众利益遭受严重危害的行为。

所谓“移用”,一般是指私行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背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含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假如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便利将上述7种专款归个人运用的,则应以移用公款罪从重处分。因而,这儿的移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作业款物罪中的移用,只能是私行将上述特定的款物挪作其他共用的行为。

移用的目标有必要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作业等七项款物,且违法主体的单位,假如是移用其他的款物或许是个人移用,则不能构本钱罪,个人移用的构成贪污罪。1962年3月原内务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抚恤、救助事业费办理运用方法》规则,对特定款物不得挪作他用。1984年7月6日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民政事业费运用办理方法》,对救灾、救助、优抚等费用的运用准则、运用范围、预算办理、财务办理、财务监督等方面重新作了规则。对特定款物的运用、发放,有必要严厉依照该办理方法进行,不然,移用上述特定款物的,可能构本钱罪。构本钱罪,只能是将特定款物移用于其他公共用处,如建筑楼、堂、馆、所;给本单位购买高级轿车、空调器等高档商品;开办劳动服务公司等。假如行为人为了个人运用而移用特定款物,不构本钱罪。移用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移民、救助款物归个人运用的,以移用公款罪从重处分。

到达情节严峻,致使国家和公民大众利益遭受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移用特定款物罪。之所以不只要求“情节严峻”,还要求有“严重危害”的成果才追查刑事责任,是因为本罪的移用行为与贪污罪、移用公款罪、盗窃罪、诈骗罪中获取资产行为的性质究竟不同。一般以为,移用特定款物而形成抗洪、抗旱、抗震、防汛等作业的严重困难和损失的;移用特定款物数额较大,直接损害大众日子利益或许波折康复生产自救的;直接导致灾情扩展的;移用特定款物而形成大众逃荒、疾病、逝世的等,构成移用特定款物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单位,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关于责任人员处分的规则,是对单位实行单罚制的体现。

主观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体现为成心。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而成心移用,过错不能构本钱罪。

综合上面的介绍,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是不能挪用,挪用专项资金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