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货运物资怎么判刑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4:55:3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我们都知道货物的运输只能够使用工具来运输,而我们社会的分工一般都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一般货物的生产与运输是不同的责任人。这有着好处也有着不好之处。北京盗窃罪刑事律师下面就将为我们讲解关于盗窃运输的货物应该如何处罚相关知识。

盗窃货运物资怎么判刑

一、盗窃货物如何处罚

如属盗窃数额达30万量刑估计在10年以上。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件,申请取保候审,提供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二、盗窃相关知识

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中国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以上就是北京盗窃罪刑事律师为我们带来的关于盗窃货物的相关法律处罚,盗窃货物属于盗窃罪,需要根据盗窃罪的相关处罚原则进行审判。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我们有在线律师可以随时为您解答,欢迎您的咨询,很高兴可以解决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