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积分制的相关内容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1:52:2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经过积分落户制的发展,我们看到了许多成就,确有进步之处比如对于人才的认定,就不再仅仅局限于高端人才。另外,海归与高级蓝领、高级护工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是不是人才,积分上一决高下,而不是主观地认为海归就是好,就是好。那么入户积分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为大家讲解。

入户积分制的相关内容

发展历程

2011年6月2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提出了积分落户制。

2012年4月,深圳取消外来工招调工政策,统一通过积分入户。

至2014年,广东和上海等地都已实行积分落户政策,也都取得了不错的社会反响。据报道,广东的积分落户政策施行一年多以来,已有10万多外来人员落户。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我国将城市按人口分为4个级别,执行不同的落户标准。其中,建制镇、小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不分租赁还是购买,都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中等城市、大城市中,关于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意见》指出,一些城市可对社保缴费年限提出要求,但最高要求不得超过五年。此外,针对500万人的特大城市,《意见》提出,要严控人口规模,建立透明、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

2015年02月07日,积分落户北京,探路户籍制度改革。

政策规定

北京率先提出的“积分落户制”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对于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意见》另有规定,将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意见》要求,相关城市需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据介绍,积分标准将以就业、住所、参加社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分值需城市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行确定。黄-明透露,津沪粤等城市已开始实施积分制。北京等地也会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

从户籍改革的角度来看,这项举措能给外地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用公平竞争的方式来打破这个堡垒,也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对人才的认定更加务实,评价人才的体系也更加客观、科学,这是“积分落户制”的亮点所在,这对于保障公平是有积极意义的。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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