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如何规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2 01:15:3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成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如何规定

成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如何规定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0年成都市政府规定

1、房屋补偿费

单价*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补偿;

2、政策性补偿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按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政策性补偿费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1)临时安置补助费:砖木的14元m2·月,砖混的15元/m2·月,框架的16元/m2·月

(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选其一):①按净利润损失计算。②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③按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3)搬家补助费:住宅按每户3000元发放搬家补助费。

3、政策性补贴

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2.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五年物管费补贴。房屋建筑面积九十平方米以下(含九十平方米)的,按九十平方米发放。

4、搬迁奖励

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房屋实施征收的,分开或合并发放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单位房屋实施征收的,合并发放,总金额按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总价的1%计算,低于8万元的按8万元发放。

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给予奖励。

二、房屋拆迁顺序是怎么样的

1、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遇到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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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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