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获取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1 11:27:1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获取方式有哪些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获取方式有哪些

1、通过竞标的方式来获得土地,同时也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2、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部分地区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或者新开垦土地,对土地进行再分配。

3、符合相关政策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土地。

相关规定:

国现在的土地政策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为一个周期。根据权威部门数据显示,国家政府为了顺利完成全国土地确权,中央财政调配了500亿的财政预算,同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在这上面。此次完成土地确权后,2027年到期后进行第二次土地确权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耗费的人力财力太大了。

10年后土地承包权到期后,土地重新划分的可能性太大。同时我国的政策法规也规定,农村的土地是农村户口的所享有的一项福利政策和基本权利,不会被轻易地收回,所以农民朋友可以安心的在土地进行长期投资耕种,而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的问题了,这也是国家对农民朋友的政策支持,鼓励农民朋友合理规划,长远发展,让土地效益最大化。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说,从法律意义上讲,荒地并非是“无主之地”,其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十六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由此可见,获取荒地使用权,需要经法定程序,您不能通过自行开荒当然地取得荒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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