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离婚怎么处理(有房贷离婚房贷谁来承担)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4-07-18 14:51:4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有房贷离婚怎么处理(有房贷离婚房贷谁来承担)

一、有房贷离婚怎么处理

1、若你们决定分道扬镳,那么双方所拥有的财富及债务自然需要共同参与分配。在此,希望你们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地对待这个问题,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事宜。

2、当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有任何一位配偶以其个人名字借债购买房产,那么,该抵押贷款的债务就应该由两个人都来共同承担。这是基于平等公平的原则,体现了作为伴侣之间需要相互扶持与信任的责任。

3、对于已经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来说,如果在结婚之前男方或女方签订了不动产出售合同,并且是用他们自己的财产支付了首次付款,同时也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婚后共同使用夫妻共有财产来还贷,那么在离婚时候,该不动产的归属就应该根据双方的具体商议而定。如果协商无果,那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定,这部分不动产将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至于未偿还的贷款则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私人债务。然而,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益部分,在离婚时仍然应该由产权登记的一方给予另外一方相应的补偿,以保证公正合理。

4、考虑到婚后家庭中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夫妻双方当然可以商量好让其中的一方单独来偿还贷款,并且带上所需材料前往银行办理转贷款相关手续即可。我们应该相信,只要相信彼此、尊重对方,并且共同努力,一切困难都终将会迎刃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有房贷离婚房贷谁来承担

在涉及到离婚后房贷该由谁负责的这一重要议题上,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房贷若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责任,则应由个人独立承担偿还义务;

其次,若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双方均须负担。对于第一种情况来说,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购置房产并申请了房贷,而另一方也参与了共同还贷的过程,那么当这段婚姻走到尽头之时,尚未还清的房贷将被视为房产所有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责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货币价值的变动,两人婚后共同还款所支付的金额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和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至于第二种情况,即房贷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时,双方都必须承担起还款的责任。如果在婚后,夫妻中的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债购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债务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在离婚之后,这笔债务仍需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共同偿还。当然,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决定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那么这也是完全可行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协议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对银行并不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