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37: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遗产继承法律知识民法典继承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继承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继承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继承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权取得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继承和法定继承。有遗嘱或遗赠的,按遗嘱遗赠继承,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根据民法典规定哪些不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与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民法典中哪些行为可以取消继承权

存在下列情形的会被取消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都会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断。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篡改遗嘱后导致其他继承人未能参与遗产分割以致生活困难就是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法典继承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关注我们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