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需要在哪办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9:18:0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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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手续需要在哪办理

离婚手续需要在哪办理

不同的离婚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也不一样。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当地的民政局。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异地离婚要怎样办手续

异地离婚的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的,则还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三、经过三十天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在外地如何办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有以下:

1、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一般通过诉讼离婚,由提出离婚的原告方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采取起诉离婚方式的,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具体情况,判定双方感情破裂后,予以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手续需要在哪办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关注我们,法务吧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