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签订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3 08:40:4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签订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签订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一、房屋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转让标的,包括地址、证号、用途、面积等;2、产权现状;3、租约的现状,房屋是否出租,租客是否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等;4、转让价款;5、交易的定金;6、房屋的保证金;7、付款方式;8、递件过户;9、税费承担;10、房产交付;11、违约责任;12、纠纷解决。还应当注意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表意真实、转让协议相关权利和义务是否符合要求,违约责任是否明显有违公平等几个问题。

二、父母在世财产怎样分配

父母在世财产分配的标准:

1、继承的角度。众所周知,一般来说,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父母还活着,继承没有开始,就没有遗产分割的问题。父母的财产仍然是父母的财产,孩子无权要求分割和主张财产权利;

2、从财产分析的角度。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按照等分原则处理,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综上所述,如果父母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协议离婚后如何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欺诈、胁迫的情形需要举证证明,实践中这个证据是很难得到的,所以离婚双方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一、离婚了我还能要回孩子的房子吗

不能。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就是将房子给孩子的话,那么在之后一般是不能够要回孩子的房子的,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之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话,只能够向法院起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涉及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认为财产分割不公的,可以反悔。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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