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子没有遗嘱如何继承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5:17:3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在我国遗嘱继承怎么过户?

父亲的房子没有遗嘱如何继承

首先需要到继承房产的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进行申请免税,如果到达纳税条件的话那么必须进行缴纳税务,否则是不能够进行继承房产,最后就可以进行办理过户的程序了。在我国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过户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申请免税

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三)登记过户

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在我国遗嘱继承是可以进行过户的申请和办理的,但是必须要在满足相应的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流程进行相应的办理。公安机关对于遗嘱继承的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材料和手续都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办理遗嘱继承的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