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六种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20 15:06:5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遗嘱问答10问

遗嘱六种

1、关键词:遗嘱的内容

问: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答:(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2、关键词: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

问: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有哪些?

答:在我国,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国家和集体。

3、关键词: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

问:法定继承人的顺位是怎样的?

答:其中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参与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关键词:遗嘱继承生效条件是?

问:遗嘱继承生效条件是什么?

答:遗嘱继承生效条件是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5、关键词:遗嘱继承生效的时间

问:遗嘱继承生效的时间?

答: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

6、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问:对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

答: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的效力

问: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的效力怎样?

答: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后来取得了完全行为能力,当时所立的遗嘱仍然是无效遗嘱。

8、关键词:遗嘱财产

问:对遗嘱中的财产有什么法律上的要求?

答:遗嘱人立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包括配偶)、国家或集体的财产。

8、关键词:遗嘱的形式

问: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答:遗嘱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9、关键词:现实中普遍立遗嘱的方式

问:现实中较为普遍的立遗嘱的做法是什么?

答:现实中较为普遍的立遗嘱的做法是律师见证遗嘱,即由律师拟定一份遗嘱并由立遗嘱人签字、盖手印并由两名律师见证签字的立遗嘱的方式,律师见证遗嘱的好处是比公证遗嘱节省费用,同时律师会帮助遗嘱人完善遗嘱的效力。

10、关键词:遗嘱中的房产过户

问:我国遗嘱继承中,房产遗嘱过户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答:遗嘱中涉及房产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后继承人才是房屋的产权人。

办理过户登记有两个途径:

一是全部遗嘱继承人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但弊端是公证处要收取房产等继承财产3%的公证费,同时公证处不办理比较复杂的遗嘱继承公证。

二是通过诉讼途径,凭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可以节省较多的费用,如果能够调解结案(遗嘱继承人之间没有矛盾,只是为了办理房产过户),节省的费用将是十分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