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11:2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其实事实婚姻是以前年代流传下来的了,以前法律意识还没有这么强,其实没有结婚证对双方都是没有保障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

  一、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

  自1994年来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是以夫妻名义;是公开同居生活;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三、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所谓以夫妻名义,是指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同居双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而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自愿结婚;

  2、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方需达到22周岁,女方需达到20周岁;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男女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若办理了结婚登记,当然不成立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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