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立遗嘱房产继承是怎样的情形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11:4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未立遗嘱房产继承是怎样的?

未立遗嘱房产继承是怎样的情形

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的抚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割,需要对房产的处理达成共识,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以起诉解决。

(2)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的话,可以拿着父母的死亡证明、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房产本等材料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具体程序可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二、老人去世房产怎样继承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的手续为:

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老人去世之后,留下的房产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情况,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