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可以是见证人之一吗
一、代书人可以替遗嘱人签字吗?
房产继承遗嘱范本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相识恋爱,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现有财产
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独立继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效力及权利限制
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无效遗嘱与赠与
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
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
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
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被继承人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关于遗嘱的具体的形式实际上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如果自己有书写能力的话,完全是可以自己书写遗嘱的,这就是属于自书遗嘱,还有一种情况是家是属于代书遗嘱。但即使是他人代为书写遗嘱的话,在签字确认这个方面的话,还是需要由被继承人签字。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网络"瘫痪门"频现 立法建立基础设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