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该如何退还彩礼钱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43:5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因为婚庆钱是我国的传统风俗,所以大部分地区都保留着婚庆的风俗。 但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因为回礼的问题出现纠纷。 那么,实际上该如何回赠彩礼呢? 回礼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找律师编辑,在以下逐一回答。

离婚时该如何退还彩礼钱

一、离婚如何返还彩礼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发(〔1993〕)第32号)第十八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房屋等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购买财产给对方生活造成困难的,可以酌情返还。 取得的财产性质难以认定是请求还是赠与的,可以按照赠与处理。 ”

2、最高人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 )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退彩礼应注意的事项

1、这里的“按照习俗发放的彩礼”一般仅限于婚前吗? 结婚后给予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否则为共同财产。 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最好将彩礼理解为婚前。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订立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支付彩礼后未结婚的,接受彩礼的一方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支付彩礼结婚的,原则上不返还,但有时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3、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应当保护彩礼发放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但在我国,由于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受到重视。 如果双方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履行夫妻间的实质性权利义务,也没有夫妻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 因此,订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发放彩礼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应受法律保护。

4、“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 生活的困难有绝对的困难和相对的困难。 所谓绝对困难,就是实际困难,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是以绝对困难为标准来规定。

夫妻离婚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必须具有法定情况。 否则,主张不会被支持。 同时也有一些地方在回礼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的注意。 如果对此有疑问,请直接打电话咨询律师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