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33:4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该在哪里宣布婚姻无效

宣告婚姻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1、婚姻无效在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才行。

2、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哪些人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2、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综上所述,需要满足无效婚姻的先关条件范围,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一旦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那么就需要对财产,和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进行处理,虽然不是有效婚姻,但仍然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应的解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