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处理家庭暴力案件遇到的困境有哪些?有什么建议?
司法实践中,处理“家庭暴力”案件遇到的困境及建议。
一是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很多的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很好处理。
《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禁止“家庭暴力”有原则性规定,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还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最高法院和各省高院也以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的形式做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还不系统、全面。《刑法》规定的虐待罪、遗弃罪等多以“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为条件,而且在程序上多将其列为自诉案件,这势必会把相当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不当地排斥在刑事干预之外,不利于保护受害者。《刑法》没有明确承认“婚内强奸”,因此对婚内性暴力的处理有一定影响。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受理。在法院处理此类案件中很多也会涉及到殴打等暴力行为,但因双方不是家庭成员关系,不受“家庭暴力”方面法规的调整,故对于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无法的到保护。
虽然政府和社会各界作出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因当前我国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一部较为完善的专门规范家庭暴力的单项法律。现我国已经将反家庭暴力法列立法计划,并已经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起草完成。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把同居关系列入了适用范围;精神暴力受害者成为保护的对象;同时将建立受害人救助机制写入。
二是因传统观念和公众认知率等诸多原因导致现有的反家庭暴力措施面临尴尬处境。
“人身保护令”(或家暴禁止令)虽然可以对婚姻家庭案件的受害者人身安全起到一定的保护,但是自实施以来使用率仍然较低,如笔者所在法院每年发出的人身保护令只有二、三份,而北京市法院今年第一季度仅仅发出一份。济南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每年申请人数才在60人左右,派出所设立反家庭暴力报警点也因无人前来而逐渐撤销,另外扬州、南京、广州等地成立的多家“家暴受害者庇护中心”均出现了少人问津的尴尬局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群众传统观念较深,认为家庭过日子难免磕磕绊绊、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吵急了动个手也属正常,没有认识到家暴的严重性,觉得还没走到让公家处理的地步。2、一些相关法规及保护机构,因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知晓率较低。如对“人身保护令”的规定大部分群众都不了解,只有在诉讼时经法官告知后才得知具体内容。媒体的一次随机采访,受访的8人,没有一个人知道有家暴庇护中心和家暴伤情鉴定中心,只知道可以到妇联投诉。3、很多女性维权时顾虑较多,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怕被外人嘲笑,怕丈夫会被抓走,怕孩子不能承受没有父亲,怕丈夫被经济处罚还要家庭出钱,以后经济来源怎么办?4、家庭暴力的认定的条件和对证明材料要求较为严格,导致很多受害者因不能完全搜集所需材料而无法提出申请,或提出了申请但未得到准许。另外,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做发出了“人身保护令” 但不能从实质和根本上来解决家暴的问题,有时反而会因为一方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而激怒另一方,导致家暴的严重化。所以在发出人身保护令时应处罚的方式和情形应全面考虑。
因此对于反家暴的法规、措施和保护机构,相关部门应当在新闻媒体及公共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并对具体流程予以明示。从而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使公众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后果,消除受害者的顾虑,以及一旦遭遇到家暴应采取何种方式来保护自身安全。
三是家庭暴力案件举证困难,致使在处理时无法认定。
在实际生活中,当受害者遭受到家庭暴力后,一般会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妇联求助。但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不宜被不为外人所知,受害人想要证明受到了家庭暴力侵害,并不容易。因报警时间滞后,没有直接证据,导致案件很难得到实质处理。在笔者审理的吕某诉丈夫孙某离婚案,吕某认为孙某常无故殴打自己。吕某两次纠纷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一次纠纷后向县妇联寻求帮助,但公安干警和妇联工作人员均因孙某否认,且吕某又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孙某有殴打行为,均告知让吕某和孙某找长辈或社区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让其找法院处理。案件审理中因同样的原因,致使法院对家庭暴力无法认定。另外在笔者审理的周某诉丈夫丰某离婚案中,周某认为丈夫打伤自己,并提交了一张胳膊受伤的照片,庭审中丰某否认曾殴打周某,因周某没有其能够证明所受之伤是被丰某所打的证据,同样导致了法院对家庭暴力无法认定。
四、受害者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时,应采取何种措施收集证据,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因家庭暴力常发生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且通常发生在夜间,具有不为外人所知的隐蔽性,证据搜集困难,故公安机关、妇联和法院在处理时,对家庭暴力常因举证不利而无法认定。结合审判实践,笔者建议受害者从以下几方面来保护自己:1、在初次遭受到殴打时,找亲朋好友或社区的妇女组织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和劝戒。2、在经常遭受家庭暴力或对方情绪较激动时及时回避,以免自身受到更大伤害。3、遭受家庭暴力时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当面处理。如果因对方阻扰或无报警条件时,从语言上做出让步,首先保护自身安全,在结束后立即报警或向妇联投诉,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和出警记录、居委会调解记录、向妇联投诉的材料以后都会成为认定的证据。4、在受到家庭暴力时大声呼救或打开门窗使更多的人知道,这样邻居、亲友等目击证人或知道存在家庭暴力的人所提供的证言证词也可以成为有效证据。5、在亲朋好友和有关组织调解和好时,或施暴者在实施家庭暴力后基于良心谴责及其他因素书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道歉短信等文字材料中承认存在家庭暴力的材料或电话录音等,要妥善保存,以后也会成为有力证据。6、有条件的,在家里隐蔽地方安装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在可能受到家庭暴力前及时开启设备,并对视听资料妥善保存。7、如果因家庭暴力受伤,及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并在第一时间到医院治疗,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如果伤情较重,向鉴定机构申请伤情鉴定。保存好受伤时的照片、病历、医药费票据、医院的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材料。8、如果伤情较重,可以到法院起诉犯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在提出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请求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老公家庭暴力
2008年九月份恋爱同居,知道今年公历九月份登记,有过一个孩子,去年因车祸去世,五岁半,现在因感情破裂,老公经常家暴离婚,我已怀有六个月宝宝,能离婚吗、我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男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女方可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
小编结语:家庭暴力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导致了婚姻家庭的不幸,而且还极易引发恶性犯罪案件,危及社会的稳定。只有全社会都重视起来,加大公权干预力度,完善法律体系,提高个人警惕性并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这样才能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才能保障中国小康社会健康发展。司法实践中处理家庭暴力案件遇到的困境及建议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请关注离婚律师咨询网官方网站,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离婚律师更多婚姻问题 > 我国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怎么分?家庭暴力应该如何离婚? 老公打人想离婚怎么办?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 有家庭暴力证据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家暴离婚赔 家暴医院鉴定证明可算作离婚证据吗?家暴离婚证 一方有家庭暴力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抚养权归女方-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