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预约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预约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51:3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更正,并在更正处盖章。

  (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四)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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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分几种形式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在离婚申请三十天后三十天内,夫妻双方亲自申请离婚证书,婚姻登记机关调查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登记,当场发给离婚证书。诉讼离婚的,离婚诉讼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

  网上怎么申请起诉离婚

  1、现在离婚是不可以通过网络办理的,但是有些地区是支持在当地的法院主页上面申请网络立案。在网上申请了离婚诉讼立案之后,需要再去法院提交纸质证明。提出离婚的话是需要本人到场的。如果当地法院官网上并没有立案的方式的话,那也是必须本人到法院去申请立案的。

  2、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诉讼状这些纸质材料都是需要提供给法院的。一般申请立案之后需要等待。一周到两周左右的时间,然后案子才会从立案庭转交到审判庭的办案法官手中。

  3、办案关接手到单子以后会要求原告被告到庭然后进行调解,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的,可以准许离婚,如果并没有实质的证据,对方也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则不会判决离婚的,需要回去再冷静半年左右,如果感情没有恢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