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48: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在我国,夫妻选择离婚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反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有权利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比协议离婚更加费时费力费钱。那么,起诉离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就由法务吧离婚法律咨询频道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起诉离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起诉离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1、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2、1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3、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1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二、立案时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 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1、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3、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4、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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