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股票被套牢 离婚时赚钱了怎么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47: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涧西区范女士:2012年,我结了婚。我在婚前买的15万元股票,一直被套牢。婚后,我和丈夫发现彼此性格不合,于今年3月开始商讨离婚事宜,我的股票却在那时解套了,丈夫知道后要求把股票资产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分割,我不同意,认为那是我个人的婚前财产。我俩僵持了快俩月,现在我的几只股票已经升值了12万元。我想知道这些钱在离婚时是否应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股票被套牢 离婚时赚钱了怎么分

  河南鲁律师:股票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也属于财产的范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归夫妻共有。在本案中,范女士的股票因为是婚前购买的,原则上属于范女士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婚后双方均有投入资本或者双方对该股票存在共同努力的行为,对于升值部分应当按照婚后财产分割。

  下面是几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讨论:

  1.如果婚后对账户未进行操作且未投入共同财产,那无论盈利或者亏损,根据最高法院的倾向性意见,分割时股票及收益均系开户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如果婚后对账户进行操作但未投入共同财产,若此时股票获得收益,法院的判例是支持开户方继续持有股票,给予另一方婚后收益(离婚时股票的市值减去结婚时股票的市值)一半的折价款;若此时股票亏损,根据法理认为应由开户方继续持有,剩余部分为其个人财产。

  3.如果婚后对账户进行操作,且投入共同财产,若能够分清投入、盈亏等情况,当股票账户获得收益时,法院的判例认为应由开户方继续持有账户,给予另一方婚后收益(离婚时股票的市值减去结婚时股票的市值)一半的折价款;当股票账户亏损时,依据法理我们认为婚前资金系个人财产,婚后股票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结婚时股票的市值与婚后投入的金额比例进行分割。

  4.如果婚后对账户进行操作,且投入共同财产,若不能够分清投入、盈亏等情况,此时不管盈亏与否,该股票账户市值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的判例是考虑开户方的出资状况,给予开户方适当多部分的股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