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重婚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重婚行为与同居是如何区别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29: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认定重婚时应注意的问题:

认定重婚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重婚行为与同居是如何区别的?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

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

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

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重婚行为与同居时如何区别:

1、一般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后,与他人再行登记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这里的一般同居关系,是指1994年2月1日之后,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此类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从2004年4月1日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只能靠当事人自行解除。

2、事实婚姻关系必须经诉讼程序解除,当事人方可另行登记结婚的,否则,可构成重婚。

这里的事实婚姻关系,严格界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内,即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这种事实婚姻关系等同合法婚姻关系,同样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4、对于已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没有同居的男女一方,在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又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认定为重婚。

5、对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或上诉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认定为重婚。

6、有配偶者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与他人结婚的;因配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因被拐卖后再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而又与他人结婚的,在这些情况下,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且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不以重婚论处。

网友咨询:男女双方各有婚姻,两人同居后女的怀孕了,如果说是重婚罪,两个人都是重婚吗,女方开始不知道男方是已经结婚的

男女双方各有婚姻,两人同居后女的怀孕了,如果说是重婚罪,两个人都是重婚吗,女方开始不知道男方是已经结婚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应该是同居关系!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可能涉嫌重婚罪!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离婚律师更多婚姻问题  > 重婚情形已消失能否判定现存婚姻有效?怎样判定 有私生子可以证明重婚吗?构成重婚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