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标的额法院怎样计算的,诉讼中增加标的额诉讼费怎么计算?范焱华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4:54: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诉讼标额的计算依据是如果标的物是证券,按照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来计算诉讼标的额,如果诉讼标的物是不动产的话,原告应该按照不动产当时的市场价值确定标的物,原告确定不下来的话,法院会告知当事人标的额过高或过低的风险。

民事诉讼标的额法院怎样计算的,诉讼中增加标的额诉讼费怎么计算?范焱华律师为大家解析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法律诉讼标的额费用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2、强制执行案件的诉讼标的额1万执行费是多少?

法律诉讼标的额费用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强制执行案件的诉讼标的额1万执行费是多少?

强制执行案件的诉讼标的额1万元执行费是50元,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申请费用,是根据执行金额来确定的,具体如下: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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