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的情形,行政许可申请不可以通过哪种方式?郭端红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4:46:4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包括,当事人申请的事项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申请的事项超过了被申请机关的职责范围,当事人递交的材料不够齐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如果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会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证监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的情形,行政许可申请不可以通过哪种方式?郭端红律师为大家解析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有哪些?2、行政机关不予受理相对人行政许可申请怎么办3、行政许可

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有的申请人不清楚所要从事的活动是否需要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其所申请的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

2、申请的事项不属于被申请的机关的职责范围。申请人只能向法定的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也只有该法定的行政机关才能接受其管辖范围内的申请并予审查。申请人向无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申请行为无效,被申请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作出不受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其申请的行政机关。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相对人行政许可申请怎么办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要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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