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31:3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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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478元(1956元/月);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只能申请实物配租方式。

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或家庭)。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合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

4.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市区内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还需提供大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及明细汇总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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