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廉租房申请地点在哪里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20:0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我们国家有公租房、有廉租房,现在公廉租房都是并轨运行,申请了公租房是不可以享受廉租房,申请了廉租房就不能够在申请公租房。廉租房服务的人群范围要小一点。那么在铁岭廉租房申请办理的地点在哪里呢?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铁岭廉租房申请地点在哪里

一、铁岭廉租房申请地点在哪里

铁岭各区房管局

二、铁岭廉租房办理条件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三、铁岭廉租房办理材料

1.民政部门颁发的《铁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铁岭市城市低保边缘救助证;

2.家庭住房证明;

3.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4.属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还需出具相应证件及材料。

廉租房的申请只是针对具有本城市户籍的贫困人员,家庭居住面积小。廉租房的租赁一般都是一家庭为单位来租赁廉住房。公租房针对的在这个城市生活的低收入者人群,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