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18:1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在亳州市,许多的城市家庭都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他们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有一部分困难群众还没有住房,这些人的住房保障得到了政府的帮助。那么亳州市廉租房怎么申请,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亳州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一、亳州市廉租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市、县(区)、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二、廉租房办理的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综合以上介绍,在亳州市的困难群众,如果有没有住房,有租住房屋的需求,可以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当地提供的廉租房进行居住。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