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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杭州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明(以下简称《低收入证明,具体由民政部门核发);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申请家庭持有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四)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
杭州廉租房选房规则
1.选房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选房者应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限1人。
3.选房者须校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实物配租)、有效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等证件原件。如《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交区民政局验证的,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出具的有效期证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家庭成员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本次通告的家庭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选房者以选房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者根据自己的选房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者应在选房应答起三分钟内选定房源。
7.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场次选房号末尾。
8.选房者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而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9.选房家庭在接受入住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身份证原件等到指定地点办理配租入住手续,并在退还多领的货币补贴后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未退还者不得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10.选房家庭应按时办理《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年审验证,逾期未办理年审或经年审后不再符合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11.选房者应在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前书面同意向市住保房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有偿转让其现住房所有权或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使用权。选房者不同意转让或事后不签订转让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可转为领取货币补贴。申请家庭如今后仍需实物配租的,须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后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轮候选房。
12.本次实物配租家庭未参加选房,或参加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转为货币补贴保障。申请家庭如今后仍需实物配租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后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进行轮候。
13.每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只能从当期配租房源中选房,例如第10期实物配租家庭只能选择第10期房源,不能选其他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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