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产生纠纷应由什么部门来管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06:1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房屋租赁关系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房东和房客通过签订租房合同从而互负权利和义务。那么你知道房屋租赁纠纷由哪些法院管辖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由哪些法院管辖的知识,跟着法务吧小编一起看看吧。

房屋租赁产生纠纷应由什么部门来管

一、房屋租赁纠纷由哪些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 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 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二、处理房屋租赁纠纷的基本原则

房地产租赁纠纷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有些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困难,因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既要坚持依法办理,又需运用行政手段、调解手段等有效方法解决。在处理租赁纠纷寸应坚持的原则是: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房地产租赁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基础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既享有各自的权利又应承担各自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靠的是对方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方不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他方就无法实现应享有的权利。有严格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不受侵犯。因此在处理纠纷寸,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要认真查明,分清责任,予以制裁,依法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不履行合同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这是处理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的一项重要原则。对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凡符合法律的行为、要求、主张要予以支持保护,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主张、要求,要予以驳回、制裁。

3、实行调解、仲裁和司法审判相结合的原则

房地产租赁纠纷的大小不同,复杂难易程度也不尽相同,而且这类纠纷属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此类纠纷应通过多种途径。对于情况较清楚、是非较明显、矛盾不复杂的纠纷,可通过所在街道、居委会或基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对争议较大的纠纷可由行政仲裁机关裁决;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

4、有利于稳定房地产租赁秩序的原则

由于房地产租赁活动越来越频繁,房地产租赁市场越来越广阔,房地产租赁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对于社会的安定,对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房地产租赁纠纷的处理中应注意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兼顾双方利益,维护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的续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租赁常见的纠纷种类

1.租期及押金纠纷

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对于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则上按照不动产诉讼的规则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当事人住所地更利于纠纷解决的,也可在当事人住所地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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