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陈靖华律师:经适房下新政策元月起未获完全产权不能租(2023已更新(今日/法制频道)
经济适用房不想自己住而用来出租行不通了。《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各级房管部门应该对经适房的居住人员、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
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适房禁止出租
眼下经适房出租相当普遍
在南京市最大的经适房小区**佳园,为数不少的房屋已经成为出租屋,在网上搜索关于**佳园出租信息可以找到大量房源。记者昨日拨打了一个11月29日刚刚挂出信息的房源电话,接电话的中介公司告诉记者,这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是全新的,“2006年拿到后没住过人”,记者询问这间房源的产权情况时,中介负责人满不在乎地表示:“是经适房,虽然没有产权但是可以出租呀!”
不仅在南京,国内很多城市经适房出租经营的现象已相当普遍。今年10月杭州市调查发现,该市几个已交付的大型经适房住宅小区中,东新园小区5200户中出租房将近20%,北景园小区6000多户中出租房将近8%,该市一家大型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有1000套左右。
经适房出租失去保障意义
“经适房是用来保障那些买不起商品房的人能有房住的,如果用来出租,那说明这房主完全可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根本不具备申购经适房的条件,这对于真正需要房子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听闻一些经适房房主出租房屋的消息,有南京市民这么说。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政府立法还应当进一步加大对经适房违规出租的处罚力度,“只有禁没有罚”的法规还是“有空子可以钻”,之所以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经适房存在这样那样的议论,一定程度上与许多法规不完善是有关系的,“必须保证政府的保障措施真正让最需要的人得到实惠”,“因为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住房困难的群体住房用的,不是用来盈利的,因此,无论5年以内还是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都不允许出租。”
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用来出租经营的行为,即将实施的《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文禁止,第二十九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而获得完全产权的办法只有一个,在第二十七条中规定了那就是购房人“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记者了解到,禁止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用于出租经营,这一点其实早在2004年国家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就有提及,但是这些年来这一规定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以致于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一法律条款。比如**佳园的负责人就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的情况,小区里存在出租户,但至于这些房主有没有完全产权,“那是住户的私事,管委会也不太清楚”。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警惕假律师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