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从深圳(广州)迁入东莞,当时居住证已审核通过,现在为什么还要再审核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1 11:16:3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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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从深圳(广州)迁入东莞,当时居住证已审核通过,现在为什么还要再审核

车辆从深圳(广州)迁入东莞,当时居住证已审核通过,现在为什么还要再审核

您好,自广州、深圳实施中小客车限制上牌政策以来,持广深发票的非莞籍车主、广深户籍车主到我市办理车辆业务大幅增加,且因今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为国五标准过渡期,因此广深两地一些临近报废的机动车大量涌入我市。我所在对入户我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居住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现,购买广深两地机动车的车主中存在大量使用假居住证和虚假居住信息的情况,对我市道路管理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极大隐患。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12)333号】第五章嫌疑车辆调查第七十八条“车辆管理所各业务岗位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入嫌疑车辆调查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涂改或者有依靠嫌疑的”和第二十九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账,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查:

(二)属于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向有关发证机关调查取证,其中对进口凭证真伪有疑问的持进口凭证原件到发证机关查询,对进口凭证内容有疑问的向发证机关传真查询,经核实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且参照省公安厅文件《关于严格审查广州居民凭居住证异地申请机动车登记的通知的要求,我所将对持广深发票的非莞籍车主、广深户籍车主以及从广深迁入车辆的车主进行居住地址核查。在收悉相关资料后,我们将发送至市局治安巡警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进行核查,流动人口管理大队经实地调查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我们,我们再通过电话通知已通过核查的群众前来办理相关业务,整个核查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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