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山律师:安置房门面土地出让金如何征收(2023已更新(今日/中国法制报道)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1 11:03:2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我国正在加快城乡建设,对于一些老旧的房屋需要进行拆迁重建。那么在修建的房屋上有的属于安置房,对于安置房进行门面土地转让的时候关于转让金的征收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柳山律师:安置房门面土地出让金如何征收(2023已更新(今日/中国法制报道)

安置房门面土地出让金如何征收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因此,在进行安置房土地转让金上的征收需要根据本文的内容规定进行了解,大家可以当做一个参考,具体的规定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这样才能得到最准确的答案。看完本文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