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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租房条件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下面跟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青岛公租房条件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什么是公租房
1、所谓公租房是为了让住房有困难人群能够生活的好,租房压力小些而设立的。其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便宜,低于市场价格。
2、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
(一)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4、无住房家庭;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5、无住房;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着公租房,公租房相对于普通的租房居住是具备一定的优惠条件的,优惠政策条件表现在各个地方都有一定的差异,主要是由当地的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政策的,但是从总体上来说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中,必须是经济住房方面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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