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速递:安置房的产权是几年(2023已更新(今日/今日说法)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00:55:3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那么,安置房的产权是几年呢?阅读完以下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法规速递:安置房的产权是几年(2023已更新(今日/今日说法)

一、安置房的产权是几年

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二、去世后的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

需要死者合法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举继承人继承。得到继承公证书,由选定继承人先办理继承住房手续,完毕之后,由继承人和你办理过户住房。继承人拒绝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起诉继承人。

另外,在过户之前,需要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1、我们要区分物权和债权,不能将其混为一谈。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和债权的最根本区别在于,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物权的权利人能够对标的物直接管理和支配,具有排他性,属于绝对权对世权而债是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并未赋予权利人以对物的直接支配权,仅仅配备权利人以针对特定人的请求权,只有通过债务人的给付,债权人的债权方可实现,属于相对权对人权。债权的取得有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四种情形,本案属合同之债,且合同成立并有效。物权的设立一般需要经过公示,因登记而取得,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我国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选择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1、征收补偿款是否要纳税

对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征收居民因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征收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征收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2、房屋产权调换的地段选择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段有两种情形:一是改建地段,一是就近地段。产权调换房屋的地段,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由于城市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能否实现就近地段调换受城市规划的制约。如被征收的房屋虽然是住宅,但按照规划该建设用地及附近不得再建住宅的,则原房屋使用人就不能强行要求有原有地段进行调换。

3、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值的确定

除政府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应当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

4、产权调换房屋的质量问题

如果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没有通过质量验收,则不能安排居民居住。征收部门应承担的义务等同于房屋出售人的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属不合格,或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给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找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5、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的义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提供周转房的,待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被征收人再迁入产权调换房屋内居住,并将周转用房腾退给征收部门。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