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0:26:0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1、民营企业一般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2、外资企业一般先到商务局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3、国有企业需先经国资委或者国资委下属单位审批,审批完成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东莞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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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的投资方式有很多,其中包括了股权投资。企业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等股权升值后,投资者再将其转让出去,以获得收益。股权转让涉及到税收的问题,同时,各个城市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对股权转让中的税收问题进行规定。下面读法小编就以东莞为例,看看东莞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一、东莞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记者获悉,省地税局公开发布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申报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凡企业或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而未申报的,应主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规范股权转让税收征管

据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或个人发生股权转让交易的情况也逐渐增多,有少数企业或个人由于疏忽或纳税意识不强,发生股权转让交易行为后没有及时申报纳税。

对此,省地税局明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凡此前企业或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而未申报的,应主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东莞股权转让税收规定

市地税局回应称,这既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或个人股权转让交易行为的税收征管措施,也是给没有按期申报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的企业或个人一个自查自纠的机会。

企业转让股权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省地税局对申报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进行了明确界定:由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股权,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易,年度汇算清缴未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应更正股权转让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需补缴税款的,向主管地税机关补缴企业所得税。

由广东省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居民企业,其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持有的该居民企业股权,应由受让股权的居民企业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而未代扣代缴的,转让股权的非居民企业应自行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规定了股权转让需要缴纳税收,在此之前没有报税的要及时补缴,否则会被依法处理。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有营业税、所得税和印花税,个人与公司所缴纳的税收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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