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0:19:1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可以属于。合伙制私募基金,就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们和不超过49人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的一只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为企业,也可以为自然人,它是没有限制,只要能够提供好的管理水平即可。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为您推荐】茶山镇律师 翁牛特旗律师 武昌律师 顺德区律师 普洱律师 正定县律师 莞城区律师

私募基金虽然是发源于西方,但是自引入我国以来,得到了十足的发展。目前国内私募基金公司非常多,一些私募基金是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其它合伙人成立的,在组织结构上有合伙制企业特征,那么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和大家谈一谈。

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

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2、公司型基金。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 ,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3、合伙型基金。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 ,成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

二、合伙制私募基金有哪些优点?

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

从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层面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还具有以下特点:

1、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独立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独立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稳定性。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区别的责任。在有限合伙制企业内,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伙人认真、谨慎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则具有风险可控的好处。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从组织形式上可分为公司型、契约型和合伙型。至于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见得每家私募基金都是合伙型企业。目前我国私募基金采用公司型组织机构的更多一些,因为这样便于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私募基金做大做强。

文章链接:http://www.fawu8.com/?74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