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0:09:3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分公司设立条件

  公司在发展中壮大,业务遍布很多地方,如果还保持只是原来一个单独的机构,很难适应市场需求,那么就需要设立分公司,那么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呢?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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