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的注册资本一直挂帐可以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0:01:4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16年前的注册资本一直挂帐不可以,注册资本长时间挂帐属于违法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代表公司股东的责任,现在公司都是认缴制(特殊的除外),也就是说,不一定一下把注册资本缴齐,而是股东约定一下即可。即使,全部到帐了,公司也得运营,肯定是需要资金的。

16年前的注册资本一直挂帐可以吗?

一、16年前的注册资本一直挂帐可以吗?

16年前的注册资本一直挂帐不可以,时间太长,属于违法行为。注册资金未全额到帐的,差额到账必须挂帐资产类中的债权科目。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约定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公司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将该资金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更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二、注册资本到账时间有什么规定?

1,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2,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3,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不得为零元。

4,新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条件作了修改,以有限公司为例,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这意味着在修法前,如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设立行为是无效的;修法后,则是有效的,但不得从事有限额规定的特定行业。

如需从事该特定行业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增资手续。按照政府统一服务和便民原则,公司登记机关应对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是有前置审批条件的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认缴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满足一定的金额之后才能办理注册手续,目前,我国对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放宽了要求,在注册公司时,可以不用立即缴纳足额的资金,只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缴足即可,但是不得无期限的挂账,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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