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2:39:4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由于一般车辆都购买了保险,因此很多交通事故后,有关部门明确好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有的车主就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也会对事故进行审查。

在我国的交通事故的案件处理中,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或者是车辆的商业保险的,那么如果此时被保险人是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方的,就是需要对受害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是交强险、商业保险等保险公司为第一顺位赔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