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多久才可以开庭(交通肇事罪多少损失金额)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4-07-14 14:29:2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交通肇事罪多久才可以开庭(交通肇事罪多少损失金额)

一、交通肇事罪多久才可以开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当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若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则应遵循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反之,若被告人并未被羁押,那么审判期限应在受理案件之后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因此,对于交通肇事罪这一类自诉案件来说,倘若被告人并未被羁押,从理论上来讲,其开庭审判的日期应该在受理案件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然而,实际的开庭时间往往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搜集、调查核实以及庭前准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开庭日期可能会在六个月内提前或者推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交通肇事罪多少损失金额

以下是几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情形:

1.酿成一人死亡或至少三人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且负有事件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三人以上去世,需负担该事件同等责任;

3.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且无能力偿还金额超过人民币30万元;

4.酒后驾车、吸食毒品后驾车,未取得驾照驾车,严重超载驾车等情况下,需对事件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因此,我们在驾驶车辆时务必高度重视行车安全。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二条第二款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