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4 21:57:5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交通事故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在一些人身损害的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所能决定的,必须借助于专业人员的意见确定。

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且符合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需要,法院应予认定。

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当事人有异议的,由法官审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应由主张营养费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请鉴定,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对营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事故赔偿终护理费证据材料要求:

(一)护理人员有工作情形:

1、护理人员误工证明;

2、护理人员工资条显示扣发工资情况;

护理人员单位开具,工资明细,如应发工资,扣保险,扣公积金,考勤扣款,实发工资等。一般情况下

,考勤扣款就是护理人员因护理伤者减少的工资收入。

3、护理人员完税证明;

护理人员工资超过纳税起征点,提供完税证明。护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减少情况与工资减少情况吻合。

4、护理人员劳动合同,证明护理人员与开具证明的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

(二)护理人员没有工作情形: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三)护理费发票、收条:

住院期间及出院后请护工的费用,最好开具正规发票。

(四)诊断证明或者“三期鉴定”写明护理的,诊断证明:

医生开具,说明护理期间及护理人数。

鉴定报告:

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主要鉴定护理期限及护理人数。

(五)构成护理依赖证据材料:

1、护理依赖鉴定报告意见书

鉴定机构出具,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另外某些案件如有需要,鉴定护理人数。

2、护理人员护理标准:

(1)参照当时的护工标准;

(2)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是哪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必要的营养费,属于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关注我们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