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_武装叛乱、暴乱罪概念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第1款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武装叛乱,是指采取武装对抗的形式,以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或者意图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武装暴乱,是指采取武装的形式,与国家和政府进行对抗的行为。
所谓“武装”,是指叛乱者或者暴乱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中,携带或使用了枪、炮等武器,与国家和政府进行对抗。如果行为人没有携带或使用武器,只是使用一般性的暴力,如扔石块等,则不能构成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行为与武装暴乱行为的主要区别,就是在于行为人是否以境外组织或者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如果行为人的目的是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而与国家和政府进行武装对抗的,就是武装叛乱;如果行为人没有上述意图和目的,只是直接与国家和政府武装对抗的,则是武装暴乱。
武装叛乱、暴乱罪_武装叛乱、暴乱罪立案量刑标准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有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暴乱的行为,不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犯罪。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的,构成武装叛乱罪;组织、策划、实施武装暴乱的,构成武装暴乱罪。
1、根据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第1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3、本条第2款规定,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基于犯罪对象的特殊性,本法将其规定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这里的策动,是通过策划、鼓动,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行为。胁迫,是指威胁、强迫或者控制他人参与犯罪活动;勾引,是指利用名利、地位、色情等手段,引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收买,是指用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笼络人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行为。
4、根据刑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武装叛乱罪或武装暴乱罪的,依本法第104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武装叛乱、暴乱罪_武装叛乱、暴乱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客观要件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是指窃据地方权力,抗拒中央领导,脱离中央,搞地方割据或地方独立,或者制造民族矛盾和民族分裂,破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只要行为人进行以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宗旨的煽动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行为,都应属于本条规定的煽动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罪,行为人只要具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应构成犯罪既遂。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但在实际中,实施这种行为的,一般是那些在中央和地方窃据党、政、军重要职位的野心家、阴谋家和反动的民族主义者。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而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
武装叛乱、暴乱罪_武装叛乱、暴乱罪司法解释
武装叛乱、暴乱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互换情报、交流资料和信息,是合法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与间谍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行为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如果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实施本罪的行为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则构成本罪。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警惕假律师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