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
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场景之一,就是新当选的国家机构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体现了对宪法的高度尊重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这是新时代我国宪法实施的生动实践,有力彰显和维护了宪法权威。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正式确立了宪法宣誓制度。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宪法宣誓制度也进行了及时更新。2018年,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专门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如今,宪法宣誓制度作为正式的宪法制度已经施行5年,从新任地方主官到入额检察官、新录用公务员……手抚宪法面对国徽宣誓这一庄严的场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众面前,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生动表达。
为何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宪法宣誓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作为保证宪法权威的一种方式。综观各国宪法文本,从主体而言,宪法宣誓主体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和普通公民,以国家公职人员为主。我国宪法宣誓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从内容而言,宪法宣誓誓词是宪法本身所追求实现的价值精神的凝聚浓缩,这些价值精神如宪法和法律精神、保障人民权利等。我国宪法宣誓誓词除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等内容外,还包含了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凸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特征。
宪法宣誓制度建立的背后,是宪法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地位的进一步凸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为充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必须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正是落实这些要求的具体方式。目前,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在宣誓的适用范围、宣誓活动的具体组织、宣誓仪式、宣誓内容、宣誓制度施行时间等内容上都有详细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安排,为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支撑。
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使命责任,是新时代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的具体方式之一。宪法宣誓提醒了宣誓人三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时刻铭记自己的权力来自人民。同时,宣誓也是一种庄重承诺,誓言接受公众监督,违反誓言要被追究责任。《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提出,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承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接受人民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意识因此得到增强,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因此得以彰显,能让他们明晰权力被置于法律的框架和约束之下,有利于他们把对宪法的尊崇、对宪法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工作岗位上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每一次宪法宣誓都是一次生动的宪法教育课堂,通过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也会在普通老百姓的心中留下回声和痕迹。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国家公职人员带头进行宪法宣誓,维护宪法权威,这将形成良好的示范和模范效应,庄严的仪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强烈感受到宪法的神圣和至上,宪法宣誓的庄重感和严肃性,能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对国家、对宪法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凝聚起整个社会尊崇宪法、知法守法的共识和氛围。
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促进宪法的实施,这是弘扬和落实宪法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更强的信心、更大的决心、更深的力度推动宪法实施,使宪法发挥更加显著的制度优势,展现出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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