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98天,合法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41: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来源:姜堰工会)

原标题: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98天,合法吗?

老婆,你准备什么时候休产假呀!

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98天,合法吗?

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98天,合法吗?

我们公司制度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超过98天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处理”。

这样合理吗?

好像不对劲吧

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98天,合法吗?

江苏女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

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工会“法治体检”发现

企业规章制度违法怎么办?

......

小圆小梦带你来了解

↓↓↓

法规文件链接: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13.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来源: 江苏工会

编辑:杨爱平

审核:梁亮

— END—

目前1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姜堰工会

宣传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群众返回法务吧(www.fawu8.com),查看更多法律资讯。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