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36:0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离婚这件事情并非一定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当然,现在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在程序和时间上会稍微麻烦一些)。而之所以有些人离婚要经过诉讼,基本上都是因为这两种情况:

其一,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并不同意离婚,这个时候就只能想离婚的一方将不想离婚的一方起诉至法院了,让法院来判定这个婚姻能不能离;

其二,两个人都同意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上达不成一致的协议,因此只能让法院来判决了。

今天,王律师主要来讲一下第二种情况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通俗点来讲,就是离婚后孩子跟爸爸过还是跟妈妈过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是这么规定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看完这个法律条文,你大概是有些……似懂非懂?翻译一下,意思大概就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未来成长的那一方。

所以,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所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王律师根据对法条的解读、检索的案例、法律实务中的经验,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孩子的年龄;

第二、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第三、双方的受教育程度;

第四、孩子的意愿(这里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第五、孩子的生活习惯;

第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

再具体点来讲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亲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注意:5和6并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只是可以考虑的因素。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最后,顺带交代几句:

1、其实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2、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需负担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怎么算,下次再讲吧,可以继续关注本公众号的更新)。

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离婚,父母双方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4、虽然我也不赞同为了孩子别离婚的传统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温馨而完整的家庭才是最有利于孩子快乐健康成长的环境。

by:王楠律师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王楠 律师

tel:13460319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