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例】丈夫出轨 苦弱女子饱受家暴 匡扶正义 人民调解维权息争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0:33:3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案情简介】

【调解案例】丈夫出轨 苦弱女子饱受家暴       匡扶正义 人民调解维权息争

卓玛(化名)系青海省河南县柯生乡某村人,女,44岁,1989年与同村的扎西(化名)结婚,无子女。1990年,扎西与本村的一名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提出与卓玛离婚,但迫于其母的压力,只好作罢。可是,夫妻二人从此产生了隔阂,扎西经常对卓玛拳脚相加。2003年,扎西在县城修建了一栋宾馆,全家人搬到了县城的宾馆居住。其间,扎西又与宾馆的一名女服务员有了不正当关系,后来发展到公开同居,夫妻二人的关系更趋恶化。2010年某天,二人在宾馆发生激烈争吵,扎西将卓玛痛打之后逐出了家门,卓玛孤苦伶仃地寄居到弟弟家。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将情况反映至柯生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调委会专门成立了调解小组,主动介入此纠纷的调解。

【调解经过】

调解组对纠纷原因进行了初步了解,并采取背靠背方式征询了当事人的意见。双方一致认为,两年多的分居生活使夫妻二人的感情走到了尽头,这桩婚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矛盾的焦点在于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分歧很大,导致了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调解小组调整了工作思路,又进一步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将两人召集到镇调委会,让二人在各自陈述理由的同时也能听听对方的看法,做到换位思考,达成共识。卓玛认为,扎西经营的宾馆资产价值至少有100多万元,还有一辆20多万元的小汽车。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的原则,要求清算宾馆和汽车等全部资产,平等分割。扎西则认为,修建宾馆和购买汽车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出售了父母的100多头牛(价值40多万元);二是在亲戚朋友处借款40多万元,至今仍有30多万元债务尚未偿还;三是使用了家中的存款10万元。如果计算夫妻二人的投资,就只有10万元。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扎西最多只愿意给女方分割15万元。

接下来,经调解组走访调查了解得知,扎西修建宾馆和购买汽车的资金主要来源基本如其说述,其先后与两个女人同居情况属实,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无可挽回。于是调解组着力在寻求财产分割的满意度上下功夫。在扎西家,调解员们首先向其讲解了婚姻法有关离婚诉求、财产分割的条款内容;其次,指出了他犯有与人非法同居、殴打妻子两个过错;再次,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告知扎西,作为过错方在离婚诉求和财产分割方面所处的不利地位,使其明白,如果此案经法庭审理,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可少分或不分。这一席话使扎西原本以为会以全家人数平均分割财产的底线被打破了。扎西开始认识到了自己在造成家庭破裂中应承担的责任。接着,调解员语重心长地对扎西说:“不管怎么说,卓玛是你的结发妻子,陪你度过了20多个春秋,也曾为这个家尽心尽力,现在你要跟她离婚,她没有了生活来源,更何况你又有错在先,多给她一点生活补偿难道你都不愿意吗?”听到这儿扎西低下了头,表示愿意在财产分割中做出让步。紧接着,调解组又耐心做了卓玛的工作。告诉她,宾馆和汽车等财产总值从表面上看至少有近200万元,但应扣除扎西父母的投资及利润分成,还应扣去贷款本息,这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资产净值只有50万元。扎西经营一个宾馆也不容易,既有市场竞争的风险,也有还贷的压力,还有对父母投资保值增值的责任,一日夫妻百日恩,尽可能不要因财产分割而导致宾馆倒闭。卓玛见调解组说得有理有据,便答应了调解方案。

【调解结果】

调解组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了评估,在充分考虑各方因素的前提下,本着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提出了如下财产分割方案:

扎西支付卓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30万元;将夏季草场划归卓玛所有。

在调解组的努力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扎西按协议规定当场支付卓玛10万元现金,剩余20万元也于20天后在调解员的现场监督下予以支付。至此,一起将近15年的婚姻家庭纠纷终于得以平息。

【案例点评】

本案采取法情理调解相结合的方法,找到了双方共同的满意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第一,调解人员从讲法说理入题,首先向男方扎西讲解了婚姻法的相关条款,使其认识到自己与其他女性非法同居和殴打妻子两个过错是造成家庭破裂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明白了自己在纠纷中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寻找到了双方的调解满意点。通过指出扎西的过错,使其认识到自己在财产分割上所处的不利地位,以及诉讼到法院后分割财产的风险,促其主动配合调解,并在财产分割上做出让步;通过向女方说明财产来源构成,降低其期望值,并引导其算明帐不抠细账,引导其对调解组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予以认同。

第三,调解组采取以情感人的方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达到相互妥协谅解,进而使其与调解组的调解预期相吻合。上述工作,为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奠定了基础。

(黄南州河南县司法局 供稿)